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3.投诉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