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7、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8、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