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书面申请。
2、残疾军人证。
3、户口簿和身份证。
4、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
5、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6、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残情复查鉴定结论。
7、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