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站点切换
全部
权力事项
服务事项
首页
办事服务
结果公示
办事咨询
监督评议
中介超市
使用帮助
问
宗教活动场所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民委
答
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有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