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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频率使用审批办理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9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接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频率台站管理处,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117号,联系电话:0531—86425800。

②信函接收。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117号,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86425826。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当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信函登记信息后,即可提供编号,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来领取。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②属于信函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告知申请人领取。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1—86425800,86425811。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无线电频率准予使用批复文件,有效期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我办提出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