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条件:
(1)拟申请的频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符合山东省无线电频率分配要求。
(2)有可用的频率资源。
(3)频率使用和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科学利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单位概况、业务用途、工作频段、通讯范围和需要的频点数量及其他使用频率的内容等。(原件1份,纸质)
(2)《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原件1份,纸质,见附件3)
(3)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后退回,纸质)
(4)无线电频率使用方案及网络设计方案。(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5)必要的频率使用区域电磁兼容测试报告和干扰分析报告。(原件1份,纸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