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