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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省级人防工程设施拆除报废审批收费吗?
发布日期:2015-12-18
信息来源:省机关事务局
答
根据《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拆除报废人防工程,拆除单位按相同防护等级和建筑面积重建或者按重置价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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