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省级单建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取土、爆破、挖洞许可,应当向山东省省级机关人防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1.采石、取土、爆破、挖洞申请书2份;
2.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保障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