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申请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8 信息来源:省体育局
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和性质、开展射击运动的目的及拟开展项目、经费来源、场地情况(含靶场和枪弹库)、从业人员情况等;(原件1份,纸质)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原件1份,纸质)
法人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枪弹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枪弹库安全管理规定和枪弹安全管理责任制等;(原件1份,纸质)
教练员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射击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及其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纸质)
所在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射击场地合格证明;(原件1份,纸质)
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运动枪支保管设施验收合格证明;(原件1份,纸质)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