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申请人工鱼礁建造审批需要多长时间?具体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8 信息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厅

人工鱼礁建造审批受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含工可研报告编写、本底调查、专家现场勘查评审等时间)。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单位(个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审批单位提出人工鱼礁建造许可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对提出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出具凭证。

受理单位: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3号天和大厦17楼;电话:0535-6212998。

2.审核。受理人对审请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下发受理通知书。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由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底调查报告进行论证,并到项目拟建海域进行实地勘察,对项目建设海域本底情况、建设鱼礁类型及布局、项目单位建设基础条件、周边环境影响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实地勘察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意见。

4.审批决定。省海洋渔业厅分管副厅长根据项目评审意见,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工作人员在获取批准意见后,起草批复文稿加盖公章并打印。

5.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领取批准文件,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