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水生野生动物特别许可审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发布日期:2015-12-18 信息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厅

可通过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向省级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户籍证明复

    3.经营利用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出租方所有权证明

    4.医药保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所生产药物及保健品中需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证明

    5.经营利用驯养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必须具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科研单位出具的属人工繁殖的水生野生动物子代或其产品的证明

    6.物种引进合同或协议及提供方合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