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通过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逐级向省级提交下列材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2.申请人户籍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户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4.《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5.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材料(原件1份,纸质)
6.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捕捞许可证的,还需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1份,纸质)
7.重新申请和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还需提交《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1份,纸质)
水野处:
问:水生野生动物特别许可从哪里可以查询办理情况?
答:申请人可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海上山东(网址:http://www.hssd.gov.cn/)网上服务大厅模块,输入申请人名称查看审批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