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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评审批程序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18 信息来源:省海洋与渔业厅
用海企业向我厅提交用海申请,经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第一次审核后,下发同意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用海企业根据通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分别编写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将报告和申请材料分别报至省厅海域海岛管理处、环境保护处。环境保护处收到海洋环评报告和申请材料后,委托省海洋咨询中心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会后,用海企业和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并将修改后的报告及相关材料重新报省厅环境保护处。省厅环境保护处根据报告修改情况提交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厅长办公会审查。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的,下发缴纳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的通知。生态损失补偿资金足额缴纳后,出具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