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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介机构资格重新认定时,哪些材料可以免交?

发布日期:2015-12-17 信息来源:山东省公安厅

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企业章程、住所和经营场所等没有发生变化的,企业提交书面材料承诺没有发生变化后可免交相关材料;

2、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