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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5-12-17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1、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国际组织的驻华机构和合法居留的外国人;

  2、以实施中等(含普通中学)及其以下学校教育为限;

  3、有相应规模的生源和办学需求;

  4、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师资;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其他办学条件;

  6、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