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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5年第4期 总第108期)
发布日期:2015-10-23 信息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3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予以公告。 

    2015年3月份,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3347条次,保健食品广告405条次,医疗器械广告297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较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有:

    一、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滴耳油”。其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肝经湿热上攻,耳鸣耳聋,耳内生疮,肿痛刺痒,破流脓水,久不收敛”。广告宣称“外用治耳特效药,可直接替代人体耳油,保护、润滑耳道,滋养修复耳神经,达到中药治耳的最高境界,外润耳鼓膜,内修耳神经,循经治耳;只需一滴一揉,当天就可终止耳鸣;一盒就能修复耳神经,彻底告别顽固性耳鸣;使用当天,耳朵不再痛痒肿胀,各种耳鸣完全消失,头不痛不晕了,晚上能睡安稳觉了”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胶囊”。其功能主治“久痹之气阴两虚,肝肾不足。证见:关节肿痛、屈伸不利、气短乏力、腰膝酸软、午后潮热、自汗盗汗”。广告宣称“国家唯一享受国务院名贵中药材补贴,最健康、最安全、最放心骨关节专用药;壮骨生髓,肾骨同治风湿骨病药,肾骨同治,实现风湿骨病康复;服用后,脚后跟不疼了,脖子后面肌肉软了,脖子能转动了”等。该药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器”。其适用范围为“用于气血闭阻、经络不通所致肢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如肩周炎、颈椎病、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骨质增生等症;阳气不足,脏器虚寒所致胃脘痛、腹痛、腹泻、腰痛及慢性前列腺疾病”。广告宣称“对风湿骨关节疾病、颈椎、腰椎疾病,前列腺疾病、胃肠疾病效果奇特;使用后,股骨头不疼了,牙痛病也好了;使用后,腰腿痛缓解了,前列腺病好了,血压也下降了”等。该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山西圣彼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腰部解压器”。其适用范围为“腰椎间盘突出、腰椎小关节紊乱、腰肌劳损、急性腰扭伤、轻度滑脱、腰椎肌筋膜炎、脊柱侧弯的康复和保健”。广告宣称“消除腰疼、远离瘫痪、恢复髓核、正常生活;一次治愈腰间盘突出、膨出、脱出、膨肿、椎管狭窄、腰椎增生、腰肌劳损、老腰病、坐骨神经痛等腰椎病;无需打针、吃药、做手术,当晚止痛,7天能走,30天能跑,3个月恢复纤维环;零风险,操作方便,一次治疗,终生受益,总有效率高达98.7%,无论病情多长,病情多严重,甚至瘫痪在床的患者,都能得到缓解,恢复自理能力”等。该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含有有效率综合性评价内容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福建奥莱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丹曲宝牌丹青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调节血脂”。广告宣称“3天血流加速,30天通开全身血管,60天心脑重获健康;自然界溶血之王,降三高、治心脑、防猝死,国宝级药物;服用后,血液粘稠度正常了,血压也不高了,降压药基本不吃了”等。该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广告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上海普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普健牌普健硒胶囊”。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硒”。广告宣称“一天一粒长寿硒,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肝病、脂肪肝、风湿骨病、男科障碍、前列腺炎、白内障、青光眼、失眠……多达100多种疾病,都有一定效果;第一阶段,体内垃圾和毒素逐渐被清除,明显感觉到睡得好,胃口好,大便畅通、小便畅快,精力变的充沛。第二个阶段,人体潜能被激发,免疫力全面提升,身体像年轻时一样有活力,很难再感冒,口服药减量,有效改善对肝肾的危害,气色越来越好。第三个阶段,通体舒畅,各器官都呈年轻化,白发返黑,容颜回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失眠、色斑等相应的症状自然消退,身体由内而外焕发生命活力”等。该保健食品宣传篡改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和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