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 | 5日内 | 承诺期限 | 5日内 |
实施机关 | 农机局 | 咨询电话 | 0531-83199907 |
责任处科室 | 省农机局安全监理站 | 监督投诉电话 | 0531-83199907 |
办事对象 | 个人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1次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 |
(一)拖拉机登记编号、拖拉机登记证书编号;
(二)拖拉机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与号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三)拖拉机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出厂日期、机身颜色;
(四)拖拉机的有关技术数据;
(五)拖拉机获得方式;
(六)拖拉机来历证明的名称、编号或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拖拉机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八)注册登记的日期;
(九)居住证明。
《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9月6日农业部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