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员备案登记
发布日期:2015-10-18 信息来源:省农机局
法定期限 5日内 承诺期限 5日内
实施机关 农机局 咨询电话 0531-83199907
责任处科室 省农机局安全监理站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3199907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次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
  • 受理条件
取得居住证的外省籍驾驶员
  • 办理材料

(一)拖拉机登记编号、拖拉机登记证书编号;

    (二)拖拉机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与号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三)拖拉机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出厂日期、机身颜色;

    (四)拖拉机的有关技术数据;

    (五)拖拉机获得方式;

    (六)拖拉机来历证明的名称、编号或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拖拉机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八)注册登记的日期;

    (九)居住证明。

  • 法定依据

《拖拉机登记规定》2004年9月6日农业部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