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 | 无 | 承诺期限 | 一般信访事项30日内办理完结,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时限,期限不超过90天。 |
实施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咨询电话 | 0531-85103633 |
责任处科室 |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 | 监督投诉电话 | 0531-85103537/85103707 |
办事对象 | 个人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不设立办事窗口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 |
涉及省管企业离休干部的下列事项:
1.反映有关老干部的政策和规定不落实的情况;
2.老干部政策咨询;
3.对企业老干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信访材料(包括需要补充的材料);
2.企业办理情况报告。
1.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2.协调有关部门或督促企业落实信访事项;
3.审核核实企业办理情况报告;
4.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办理结果。
免费。
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组厅字〔1996〕39号)和省国资委《省管企业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