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办理省管企业老干部信访事项指南
发布日期:2015-10-17 信息来源:省国资委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一般信访事项30日内办理完结,情况复杂的,适当延长时限,期限不超过90天。
实施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 0531-85103633
责任处科室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企业离休干部工作处)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5103537/85103707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不设立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和时间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
  • 受理条件

涉及省管企业离休干部的下列事项:

1.反映有关老干部的政策和规定不落实的情况;

2.老干部政策咨询;

3.对企业老干部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办理材料

1.信访材料(包括需要补充的材料);

2.企业办理情况报告。

  • 办理流程

1.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

2.协调有关部门或督促企业落实信访事项;

3.审核核实企业办理情况报告;

4.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办理结果。

  • 收费情况

免费。

  • 法定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组厅字〔1996〕39号)和省国资委《省管企业老干部信访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