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核发
发布日期:2015-10-16 信息来源:省农机局
法定期限 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 即时办结
实施机关 农机局 咨询电话 0531-83199820
责任处科室 省农机局监督管理处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3199820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次
办理地点和时间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监督管理处(济南市解放路15号,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或者各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 受理条件

一、具有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有效号牌和行驶证;

二、参加跨区作业队;

三、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材料

需携带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和驾驶人员驾驶证原件。

  • 收费情况

免费

  • 法定依据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7月4日农业部令第29号发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