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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10-16
发文机构: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文号:鲁发﹝2015﹞1号
三、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1.
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坚持农村承包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
10
至
15
倍、务农收入相当于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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