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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发放指南

发布日期:2015-10-16 信息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问题描述
我省有哪些强免疫苗?对强免疫苗如何发放、管理?

       根据国家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有关规定,我省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5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所用疫苗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H5NI,Re-6株+Re-7株)、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脾淋源)、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亚州I型二价灭活疫苗、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A型口蹄疫苗和小反刍兽疫疫苗等。

       我省对强免疫苗实行计划管理、政府采购、主渠道供应、统一调拨、分级负责,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疫苗由农业部统一调用。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全省强制免疫计划和疫苗采购计划编报,疫苗调拨、贮运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疫苗质量、免疫效果评价的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苗政府采购工作。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负责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及疫苗采购计划的编制上报、疫苗调拨、贮运、使用的监督管理,对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进行跟踪监测。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疫苗的保管、发放和使用。

       我省各地强免疫苗的计划编报、调拨、贮运、发放、使用、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鲁牧计财发[2012]17号)要求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