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介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201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研究生,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级财政对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结合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负责落实。
◆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具体实施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高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