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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如何申请生活费补助

发布日期:2015-10-15 信息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象

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

◆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标准

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省基本资助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比例,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面

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面,自2015年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0%扩大到15%,以后年度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以及我省财力状况逐步扩大。

◆城市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

对城市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