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馆名称 | 山东省文化馆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 |
邮政编码 | 250014 |
开放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周一闭馆 |
简介 | 山东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山东省文化厅,国家一级文化馆,是全省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指导策划中心、公共文化辅导培训中心、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及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担负着对全省各级文化馆(站)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省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各级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辅导培训,传播普及文化知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挖掘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职能。 新馆风貌 新馆位于济南市经十一路十四号,与名胜千佛山毗邻,交通便利。建筑外观雄伟,配置了多媒体艺术灯光系统,艺术氛围浓厚。在主楼中间、平台之上设立了40多平方米的LED屏幕,举办活动时可作为舞台背景,平时可播放有关的宣传视频。主楼大厅设有大型壁画《齐风鲁韵、盛世群星》,东西两侧设计了《稷下争鸣》和《杏坛六艺》锻铜浮雕壁画,凸显了现代群众文化和齐鲁文化的相互融合。 机构设置 山东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艺术门类齐全,拥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有办公室、保卫科、物业管理部、老干部科、活动策划部、创作演出部、辅导培训部、美术摄影部、展览陈列部、调研编辑部、数字文化部、社会文化服务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部14个职能部科室。 荣誉称号 山东省文化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始终秉承"面向公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办馆宗旨,为推动山东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获得了许多荣誉。荣获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筹办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被国家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先进党组织,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国家民政部、文化部、残疾人联合会评为爱心助残先进单位;连续13年保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称号。7人次获文化部颁发的"文艺志书编纂成果奖",一人享受国务院津贴待遇并被文化部授予特殊贡献个人奖,两人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一人被文化部评为"群文之星"并被省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两人被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个人,19人次荣立一、二、三等功。 业务成果 组织承担多项全国及全省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获文化部第十四届"群星奖"服务奖 成功举办了"歌颂新中国,喜迎全运会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山东省农村文化艺术节、文化广场、文化"四进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文化齐鲁、和美山东"全省少年儿童大画廊、"文明山东从我做起"少年儿童美术书画大展等全省性、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和文化惠民项目。 公共文化辅导培训不断创新,"齐风鲁韵"传习大课堂获第十五届"群星奖"项目奖 重点打造培训品牌"齐风鲁韵"传习大课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0余期,2010年获第十五届"群星奖"项目奖; 创新基层公共文化辅导培训方式,以省馆为龙头,以市馆为骨干,以县(市区)馆为基础,建立并完善为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创建了"山东省百个基层文化辅导示范点网状辅导体系建设",2012年被评为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优秀实践奖";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利用网络和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制作的《教你学国画》等课件在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播放; 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常年举办各类免费文化艺术培训班,培养基层文艺骨干,并组建了"山东省群星艺术团"、"梦之翼女子合唱团""少儿书画院"、"少儿歌舞团"、"夕阳红艺术团"、"管弦民族乐团"等文艺团队; 社会文化艺术考级工作规范有序,规模不断扩大,曾多次被省文化厅评为艺术考级先进单位。 强化精品意识,群众文艺创作及理论研究成果斐然 多年来,业务人员创作了大量优秀文艺、美术作品,仅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展演的就达上万件,获"群星奖"、"蒲公英奖"等国家政府奖项30多件,获省级政府奖百余件; 编辑出版了《民间音乐概论》、《文化站长业务手册》、《群众文化论文集》等上百部群众文艺研究、辅导类专著,发表数百篇学术论文、几十部长篇小说和十几部戏剧作品 |
联系电话 | 0531-81300619 |
网站 | http://www.sdpc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