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供电营业许可
一、办理条件
申请供电营业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企业章程。
2.具有能满足该地区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
3.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设施和技术手段。
4.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门技术与业务人员、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5.具有与该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电力发展规划。
二、申请材料
申请供电营业许可,应当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下列材料:
1.供电营业许可申请文件及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2.供电营业区申请登记表及有关附件(原件2份,纸质);
3.能反映营业区域边界的供电区域地理平面图(原件1份,纸质);
4.设立的供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供电营业区域(原件1份,纸质);
5.电源容量及分布、供电网络及负荷分布图(原件1份,纸质);
6.电源与电力网的改造与发展规划(原件1份,纸质);
7.企业性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数量、主要技术业务人员资格(原件1份,纸质);
8.注册资本(原件1份,纸质);
9.售电价格及其依据(原件1份,纸质);
10.外购电的数量及协议文本(原件1份,纸质);
11.保证安全生产必须的基础设施、工机具、计量、试验、调度、通讯及交通运输装备(原件1份,纸质);
12.技术业务的规章制度(原件1份,纸质);
13.供电营业区双边达成的划分协议书或意见(原件1份,纸质)。
三、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