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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咨询
发布日期:2015-10-14 信息来源:山东省统计局

1、年度数据:首先通过统计公报的形式对外发布,即《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一般于2月下旬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比如《大众日报》和省级新闻网站等。最终年度统计数据以8月份左右正式出版发行的《山东省统计年鉴》为准。

2、进度数据(包括月度、季度统计数据):月度数据一般是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对外发布;季度统计数据首先在季后20日左右通过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同时也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山东政府网、山东统计政务微博等途径发布。

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获取相关资料:

一是访问山东统计信息网(http://www.stats-sd.gov.cn/)相关栏目查询。

二是通过提交《山东省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查询。根据《山东省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规定,通过山东统计信息网“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申请表,申请获取相关统计数据资料,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是现场查询。查询人可于每个星期四携带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到省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济南市山大路16号,电话:0531-86197855)现场查询有关资料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