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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发布日期:2015-10-14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当事人可以通过面交和邮寄两种方式递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文件。

       办理许可备案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文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交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许可方、被许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或签章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合同备案变更及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变更(注销)申请表;合同变更或解除、履行完毕的相关证明文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两份),该原件丢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情况说明,并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