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国家专利申请邮寄受理
发布日期:2015-10-14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寄出的邮戳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邮寄或递交到代办处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寄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以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