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枪爆危化品举报电话85123318
发布日期:2015-10-13 信息来源:省公安厅
法定期限 0 承诺期限 当日办结
实施机关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 咨询电话 0531-85123318
责任处科室 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三支队 监督投诉电话 0531-85123318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0
办理地点和时间 济南市经二路185号山东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三支队,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 受理条件
受理举报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违法违规的线索,主要包括: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2)举报违规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
  • 办理材料
(1)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住址(匿名举报可不提供)。
(2)举报线索涉及的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地址、被举报单位(人员)的联系方式
(3)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违法违规事项说明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免费
  • 法定依据

《刑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