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发票退回
发布日期:2015-10-13 信息来源:省地税局
法定期限 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 即时办结
实施机关 税务局 咨询电话 12366
责任处科室 办税服务厅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办事对象 法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受理条件

因发票发放错误、发票发放信息登记错误、纳税人领票信息电子数据丢失、税控设备故障等原因,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退票。

  • 办理材料

 (1)《发票领用簿》。

(2)退回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免费

  •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