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内办结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实施机关 | 税务局 | 咨询电话 | 12366 |
责任处科室 | 办税服务厅 | 监督投诉电话 | 12366 |
办事对象 | 法人 |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 2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用票单位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1)《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印制表》。
(2)税务登记证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
(4)发票专用章印模。
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