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自然人纳税人登记
发布日期:2015-10-12 信息来源:省地税局
法定期限 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 即时办结
实施机关 税务局 咨询电话 12366
责任处科室 办税服务厅 监督投诉电话 12366
办事对象 个人 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 1
办理地点和时间 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 受理条件

以自然人名义纳税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办理个人基础信息登记。

  • 办理材料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原件及复印件。

(3)任职、受雇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台胞证的原件及任职证书或者任职证明。

(4)履约的外籍人员护照和港澳台地区人员回乡证、台胞证的原件及从事劳务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原件。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免费

  • 法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